马来西亚目前尚未针对个人设立专门的加密货币税法或资本利得税制度。加密货币是否需要纳税,取决于相关活动是否被认定为收入来源或商业行为。频繁交易、挖矿、质押或提供加密相关服务所获得的收益,可能根据《1967 年所得税法》被视为应税收入。作为长期、被动投资而持有的加密资产,通常不征税。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LHDN)通过其官方数字货币交易税务指引提供相关说明。
加密货币在马来西亚不被认可为法定货币,而是被视为数字资产。税务处理的重点不在于资产本身,而在于相关活动的性质——即是否构成收入或商业行为。
马来西亚的加密税务处理主要依据以下法规与原则:
如果加密交易具有频繁性、系统性,并以获利为目的,相关收益可能被视为应税的商业收入。
作为长期投资而持有、且仅偶尔出售的加密资产,通常不需纳税,因为马来西亚对个人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加密货币:
均被视为应税收入,并需按取得当日的马来西亚林吉特(MYR)公允市场价值计税。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加密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其对应价值可能被视为应税营业收入。
从事加密货币交易所、挖矿业务或数字资产服务的公司,需按照标准企业所得税规则纳税。
被归类为个人或商业收入的加密货币收益,需按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税率通常介于 0% 至 30%,具体取决于年度收入水平。
获得加密相关收入的公司,通常需按 24% 的企业所得税率纳税(若符合条件,可能适用税收优惠或中小企业税率)。
马来西亚对个人不征收资本利得税,因此,被动型加密投资所产生的收益通常无需纳税。
个人及企业需在向 LHDN 提交的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中,申报所有应税的加密货币收入。
加密收入必须按取得收入当日的 MYR 公允市场价值进行申报。
LHDN 要求纳税人保存以下资料:
如果加密活动被认定为商业行为,相关亏损在符合一般所得税规则的情况下,可用于抵扣其他商业收入。
由于马来西亚不存在资本利得税,被动型加密投资产生的亏损通常不可抵扣。
NFT 被视为数字资产。频繁交易 NFT 或从事专业创作所获得的收入可能需要纳税,而偶发性的投资出售通常不需纳税。
若空投代币是作为商业活动的一部分或用于交换服务而获得,则可能构成应税收入。
来自质押、借贷或收益农场的收入,若构成经常性或以盈利为目的的活动,可能被视为应税收入。
关键在于加密活动是否系统性开展并以获利为目的。交易频率、组织程度及专业水平,都会影响税务分类。
加密税务软件可帮助整合交易记录、将数值转换为 MYR,并支持收入分类,以满足 LHDN 的合规要求。
未申报应税的加密货币收入,可能面临罚款、附加税及利息。LHDN 有权对纳税人进行审计,并要求提供详细的交易记录。
由于不征收资本利得税,马来西亚对长期加密投资者而言具备相对友好的税务环境。然而,来自交易、挖矿、质押或商业相关加密活动的收入仍需纳税。正确的税务分类、完整的记录保存以及及时申报,是遵守 LHDN 要求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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